根据佛山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和要求,从2023年11月起我区各镇(街道)纪(工)委同步开展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周三上午8:30-11:30(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周周三)。为此,现就相关活动方案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接访安排
各镇(街道)纪(工)委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具体的时间、地点、接访领导详见附件。
附件:1.大良街道纪工委接访安排表
2.容桂街道纪工委接访安排表
3.伦教街道纪工委接访安排表
4.勒流街道纪工委接访安排表
5.北滘镇纪委接访安排表
6.陈村镇纪委接访安排表
7.乐从镇纪委接访安排表
8.龙江镇纪委接访安排表
9.杏坛镇纪委接访安排表
10.均安镇纪委接访安排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